以爱的教育引导教育避免学生不想剪发自杀
添加时间:2012-5-5
13日晚上7时30分左右,胜利油田第一中学13岁初三女生莹莹(化名)从家中五楼跳下,14日早上7时许抢救无效而永远离开了人间。莹莹跳楼身亡,其家人认为与学校要求孩子理短发有关,但是学校称不负责任。
又是一个鲜活的生命,13岁的女孩,青春、阳光,可就这么无情地离开了我们,而事情的缘起却是学校要求理发,令人扼腕。
现在不是推卸责任的时候,而是反思,是解决问题的时候。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某个人或家庭或学校的责任,我们都应反思,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环境。
首先,孩子的教育问题是父母的问题。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那么父母就应该负起教育的责任,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应成为子女的典范。尤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改革的攻坚期,社会上所谓的“90后”思想也跟老一辈人有了较大的差别,父母作为最直接跟孩子接触的人,日常生活中更应该及时了解子女的思想、心理,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做好家庭教育,爱的教育,责任教育。
其次,学校应扛起青少年学生教育的大旗,这是学校的本职工作,更是学校的责任。学校工作是全面工作,不仅仅是教授课本知识,还包括素质教育、认知教育等,而作为学生行为规范的校规校纪更应成为教育青少年学生的重要手段以及指引,但近期在网络上流传的各种雷人校规却让笔者感到无奈。比如“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周末不准看湖南卫视”、“长胖一斤罚款50元”、“学生带手机将被开除”……人们在感到可笑的同时,更感受到一丝无奈。笔者以为,这样的规定只能用“滑稽”来形容,雷人雷的着实不轻。细想此次事件,如果不是学校要求剪短发的规定,也许莹莹就不会离开我们。十几岁的孩子正处在成长期、叛逆期,学校应该以因材施教为主,以爱的教育为主,加以正确引导教育,而不是生硬不通情理的校规。笔者以为加强学校教育不妨从改善校规上入手,取消这些雷人的校规,多一些爱的教育。临沂心理咨询
再次,国家应从社会层面上加强青少年教育引导,要不断加强积极向上的科学的价值观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通过加强典型宣传,来教育广大青少年,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青少年懂得孰重孰轻,懂得人生的价值,从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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